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16:45 字号:

近期,我市天气较为干燥,森林火灾易发,又临近春节,人员流动性大,祭祀活动增多,致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压力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铜陵市、黄山市歙县发生森林火灾的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有关规定,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全面防范和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林长职责。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加强对本责任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具体人员。要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检查,重点督查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物资储备、森林防火宣传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要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压实网格化管护责任,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源头治理,全面防范火灾风险。要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格管控林区和林缘周边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以及生产、生活用火等各类野外用火行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进山入林。护林员要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加大巡林检查力度,提高护林频次,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部门协同,规范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统一、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和不良影响。

三、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森林防火防线。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倡导文明祭祀,规范野外用火,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要加强警示宣传教育,通过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宣传,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此令。

市级总林长:汪华东

蒋  曦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