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10-24 17:18 字号:

淮北市境内有安徽淮北中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安徽相山国家森林公园、濉溪凤栖湖省级湿地公园(试点)等自然保护地共4个,原总面积为3097.53公顷,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面积为2165.95公顷(不含南湖)。涵盖了全市自然生态空间中最重要、最精华、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组成。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淮北市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

加强自然保护地法规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重大问题及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整改查处信息及时公开曝光,形成社会监督力,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坚持保护优先、实事求是、科学决策、依法办事、应划尽划、多规合一的原则,着力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划定不科学、边界不清、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淮北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完成国家林草局公示。

严格规范管护自然保护地。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与保护8项重点任务。利用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核查,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效率。

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排查。2021年以来,共完成整改并销号林业领域中央环保督查问题1件,省级环保督查问题10件(其中2023年3个问题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2次,违规侵占湿地专项排查1次,共排查发现问题点位17个,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