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令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各级林长、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林长职责,统筹推进林业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林业治理效能。
一、提升林长履职效能。全市各级林长要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要求,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责任区管理和“三联系”(市县林长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和基层林长)制度,协调解决林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开展绿美江淮行动。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完成营造林2.65万亩。实施绿美村庄和绿美乡镇行动,推进乡镇街道两侧绿化美化、提档升级,打造“小而精美”的街道景观。2024年,全市打造绿美镇(街)1个、绿美村庄6个,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三、坚持依法治林管林。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扎实开展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建设补充林地储备库。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为。按照“精准测报、有的放矢、全市统筹、分域防治”原则,统筹抓好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加强湿地巡查巡护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科学实施湿地生态修复,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相协调。
五、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当前是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各级林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值班值守,落实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此令。
市级总林长:覃卫国
汪华东
2024年4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