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5-24 15:53 字号:

一、主体名称

淮北市林业局

二、执法权限

负责对全市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林业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执法程序

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立案;2.调查取证;3.提出、审批处理意见;4.告知、陈述申辩、听证;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送达和执行;7.结案。

五、救济渠道

根据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濉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