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林业局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09:05 字号:

各县(区)林长办,各县(区)河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林长制与河湖长制工作协同管理,市林长制办公室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林长制办公室           淮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关于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林长制与河湖长制工作协同管理,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协同联动机制,推进河湖林草湿生态综合保护与管理,协调解决林水领域重要事项和问题,实现林长制、河湖长制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共商、共享、共治、共建、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全市治林、治水综合管护能力,为加快建设“五宜”幸福城市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林长办、市河长办每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林长制、河湖长制协作事项,协调解决林业与水务领域共性问题,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遇到重难点问题,市林长办、市河长办收集整理议题,向市政府负责同志汇报,由市政府牵头,做好会商研究、协调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督查巡查联动机制。各级林长办、河长办要根据林长与河长湖长责任区域实际情况,尽可能把各级林长和河长湖长设置同一责任区,统筹安排巡林巡河(湖)督查巡查活动。鼓励将现有的基层护林员、河湖管理员职责进行整合,实现同步开展巡林巡河活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建立协同沟通工作机制。各级林长、河长湖长及护林护河管理员在日常巡护中,发现涉林、涉河湖生态保护问题时,及时向本级林业、水务部门报告。完善涉林、涉河湖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工作支持机制。结合造林任务,加强河湖岸线利用,合力谋划树种选择、堤岸林建设等工作。

(四)建立联合宣传工作机制。林业部门和水务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湿地日”“世界水日”等重要节日,通过展板、条幅及现代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全面提升社会参与生态保护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长、河长湖长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林业、水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督促县级林长、河湖长示范带头,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工作。各级林长办、河长办要发挥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作用,落实林长与河长湖长职责,及时提示巡查巡护工作,合力推动林长制、河湖长制建设。

(二)推进协同配合。各级林长、河长湖长要加强协同,对责任区内资源状况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工作,及时督促下级林长、河长湖长履行职责。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强化宣传保护。利用林业、水资源领域相关宣传节日,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志愿宣传活动等媒体和平台方式,联合开展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反映我市治林治水取得的工作成效,提升广大群众参与林业和水资源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