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林业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现将《淮北市林业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适当、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淮北市林业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淮北市林业局
2023年10月8日
淮北市林业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科室) |
决策程序 |
时间安排 |
1 |
编制《淮北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 |
淮北市林业局 |
生态保护修复科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等程序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