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7-04 10:58 字号:

序号

单位

意见反馈

备注

1

淮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五条“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发碳资产类的保险、再保险业务,支持林业碳票事业健康发展。”部分,建议修改为“保险机构积极利用相关保险产品,支持林业碳票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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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1、建议由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林业碳票备案签发、(抵消)注销和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2、生态环境部门仅可参与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审定环节专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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