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5-23 10:48 字号:

为加强我市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遏制乱捕滥猎行为,淮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于2023年4月17日施行。

《通告》规定,淮北市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猎对象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安徽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猎捕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此外,结合我市实际,《通告》对禁猎工具和方法进行补充细化,并明确法律责任。

下一步,淮北市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加大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把全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