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现将《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组织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于11月23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意见(加盖公章)送至市林业局。
联系人:市林业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电话0561-3052292,传真:3052292,邮箱:ahshbslyj@163.com。
附件:《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淮北市林业局
2022年11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