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方案》的
通知
淮林长办〔2022〕10号
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推进我市林业碳汇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淮北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方案
为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固碳功能,系统推进我市林业碳汇工作,努力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淮北实践,按照《安徽省林业局 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的实施方案》、《淮北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北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我市林业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着力点,以增加林业碳汇储量为目标, 积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推进林业碳汇交易,为建设“五个淮北”贡献更多的林业力量。
(二)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为先、发展为要,注重政府主导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兼顾提高林分质量和扩大森林面积,致力于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维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聚焦于探索新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践行绿色发展、生态富民之路。
(三)工作目标
通过碳汇森林行动,调优林分结构、提升固碳能力、提高碳汇增量。编制《淮北市林业碳汇现状评估及发展规划》,建立符合淮北林业实际的碳汇组织管理体系、计量监测体系,交易规则体系。大力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力争实现在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系统交易市场登记、交易。
二、工作内容
(一)编制林业碳汇发展规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摸清全市林业碳汇资源本底,掌握森林碳储量与森林碳汇量的现状、变化与潜力情况,编制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政策保障等,指导林业碳汇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开展碳汇造林。组织开展大规模增彩添绿行动,积极开展碳汇造林,通过增加森林面积和提升环境承载力,为项目区周边群众减少农业生产风险、提升绿色产品质量、生态旅游等活动提供生态屏障,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增强环保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森林质量。通过森林经营活动吸收、固定二氧化碳,产生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减排量,带动和引领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增强项目区森林碳汇功能,提升水土保持,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服务水平。
(四)抓好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储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积极策划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根据国家备案公布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从林业经营各方面来充分挖掘林业碳汇的潜力,结合实际筛选适合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的项目,建立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储备库。
(五)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将林业碳汇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之中。促成石化、建材、电力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购买林业碳汇用于抵消企业的碳排放,践行绿色发展社会责任。支持节庆会展等重大社会活动购买林业碳汇抵消碳排放,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购买林业碳汇消除日常工作生活碳足迹。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专题宣传培训(2022年7-8月)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淮就林业碳汇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和培训。一是在市级层面,结合淮北大讲堂进行全面系统解读,辅助市委市政府决策。二是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碳汇业务培训,为碳汇工作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协作单位:第三方咨询机构)
(二)开展林权证发证工作(2022年8-11月)
依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全市范围内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作单位: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等)
(三)实施林业碳汇项目(2022年9月启动)
根据淮北市森林资源实际情况,按照林业碳汇项目标准和方法学实施,开展CCER碳减量监测,制定相关计量方法,将天然林、生态林纳入开发范围,最大化开发现有的森林资源,推动淮北市林业碳汇项目的自愿减排交易。(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四)开展先行协议交易(2022年9月启动)
鼓励电力、化工等高耗能的企业先行绿碳交易,按照商定协议,预付定金和最终结算方式进行。探索建立“绿色碳汇企业联盟”,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参与林业碳汇先行交易。推进林业“碳票”交易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
(五)探索绿色碳汇金融服务。(2022年10月启动)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林业碳汇金融产品,探索“林业碳汇金融”等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林业碳汇项目融资。做好林业碳汇金融业务指导,探索开展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林业碳汇金融业务。(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林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六)开展碳汇收储工作(2023年2月启动)
依托相关投资平台,将市属国有林碳汇进行收储,作为招商引资重要要素保障,优先保障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探索碳流转、碳收储、碳质押等方式,积极参与碳汇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淮北市林业碳汇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作,多方形成合力促进林业碳汇工作落地落细。建立林业碳汇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计量监测、项目开发、碳汇交易等工作出谋划策。
(二)加强试点推进。突出重点、选好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大力建设碳汇林,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试点建设需要。
(三)加强科技支撑。加强林业碳汇的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林业碳汇开发、交易知识等专题讲座。培养一批懂政策、懂技术、懂管理的林业碳汇专业技术队伍,为推进林业碳汇项目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林业碳汇,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碳汇工作。
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力建设“五个淮北”,市政府决定,成立淮北市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副市长 梁龙义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霍士启
市林业局局长 鲁孝诗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周荣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海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贾俊峰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非税办主任 袁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程祖银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奚先春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伟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可玉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文忠
中国人民银行淮北中心支行分管副行长 姜涛
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林晓海
濉溪县副县长 张 磊
相山区副区长 张长明
杜集区副区长 李 涛
烈山区常务副区长 李 响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张伟同志兼任,协调解决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开发中有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引导企业参与林业碳汇交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司法局:为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的签订提供法律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属项目公司资产及交易监管,保障林业碳汇工作市级经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做好林业碳汇交易林权相关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监管;协调提供林业基础性资料;开展林业相关业务技术指导;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淮北中心支行:推动金融机构开展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林业碳汇开发及交易市场主体,承担相应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县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