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林业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11:43 字号:

为加强淮北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规范的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障信息资料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淮北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huaibei.gov.cn/)是我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的总窗口,是统一发布政务信息、开展政务公开、提供网上服务的平台。

第二条 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单位网站总体规划设计、栏目设置管理和版式设计等工作;

2、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发布工作,确保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3、负责协调解决网站日常运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安全运行检查等工作;

4、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四条 设置网站管理人员1名,负责局网站的全面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 各科室应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各科室形成拟政务信息文稿后,填写政府信息发布审核表,先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局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由网管员负责网上发布,纸质材料报办公室备案存档。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第六条 各科室要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政策方针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不健康、虚假信息,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

第七条 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不良信息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