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7-24 09:29 字号:

淮北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八)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设施建设等防火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二级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淮北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淮北市林业局本级

2

淮北市林业工作站

3

淮北市森林公安局

4

淮北市相山绿化管理所

 

三、淮北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394.9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05.18万元,支出总计2343.70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356.3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15.35万元,降低17.71%,支出总计减少256.34万元,降低9.86%。主要原因:一是为统筹资金支付进度,2018年末验收合格的项目,安排到2019年年初进行付款;二是部分中央财政资金结转到下年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9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7.13万元,占95.0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7.78万元,占4.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4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80万元,占30.07%;项目支出1638.90万元,占69.9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7.1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3.32万元,支出总计2216.9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3.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77.13万元,降低20.2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27.1万元,降低12.86%。主要原因:一是为统筹资金支付进度,2018年末验收合格的项目,安排到2019年年初进行付款;二是部分中央财政资金结转到下年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7.1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5.0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7.13万元,降低20.22%。主要原因:一是为统筹资金支付进度,2018年末验收合格的项目,安排到2019年年初进行付款;二是部分中央财政资金结转到下年使用。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5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7.1万元,降低12.86%。主要原因:一是为统筹资金支付进度,2018年末验收合格的项目,安排到2019年年初进行付款;二是部分中央财政资金结转到下年使用。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13万元,占2.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75万元,占1.25%;农林水(类)支出2068.08万元,占93.29%;住房保障(类)支出61.98万元,占2.80%。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38.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1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县区财政6524.59万元;二是由于2018年洪涝灾害,部分树木淹死,导致造林面积2018年秋季验收比2018年春季验收时减少,造林补助年初预算压缩298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72万元,占30.98%;项目支出1530.22万元,占69.0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招商局提供2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局统一发放。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局统一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53万元,支出决算为4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10)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2.13万元,支出决算为38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11)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

(12)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16.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13)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9568万元,支出决算为6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县区财政6524.59万元;二是由于2018年夏季洪涝灾害,部分树木淹死,导致造林面积2018年秋季验收比2018年春季验收时减少,造林补助年初预算压缩2981.23万元。

(14)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项目中标合同价格支付形成。

(15)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63万元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烈山区和杜集区。

(16)农林水(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全竣工。

(17)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压缩办案经费支出。

(18)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项目中标合同价格支付形成。

(19)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2018年末验收合格的项目,安排到2019年年初进行付款。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7.88万元,支出决算为4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淮北市林业局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淮北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3万元,比2017年增加30.08万元,增长67.98%,主要原因是购置湿地资源检测设备和森林公安执法执勤车辆。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淮北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6.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9.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淮北市林业局共有房屋2,4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64.00平方米(使用其他单位房屋),业务用房1080.00平方米;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淮北市林业局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9个项目,涉及资金11201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9%。评价结果显示,各项目能够按照预算批复的内容有序推进,顺利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如:相山绿化中幼林抚育及加密工程通过对过密、过纯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抚育,提高了林分质量,对林木密度过疏的林分进行补植补造,培育健康森林,防止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使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得到正常发挥。森林防火项目有效提高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和公益效益。淮北市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科学修复了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市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有效遏制湿地面积减少的趋势,促使湿地调节气候、保持水土、蓄洪防旱、防风固沙和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

本部门对预算批复中纳入绩效考核的5个项目“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多目标经营项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项目”“增绿增效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996.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7%

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分别表述如下:

(1)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多目标经营项目

淮北市2018年度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多目标经营项目位于淮北市杜集区和烈山区境内,主要为两区内的山场绿化。两区实施的山场分8个标段,其中杜集区4个标段,烈山区4个标段。实施范围:完成大顶山、南根山、老马山、抢山、沙峪子等山场森林多目标经营。对部分疏林地按照森林多目标经营理论进行高标准绿化,进一步强化、丰富山场树种、林种,打造物种丰富、错落有致、色彩斑斓、花香鸟鸣的森林生态景观。

考虑到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多目标经营项目的特点,经与有关业务部门协商确定,本次考评采用集中考评与分组考评相结合、资料审查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使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考评方法。考评组首先向淮北市林业局及杜集区、烈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了解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多目标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听取了淮北市林业局及杜集区、烈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查阅投资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书、批复文件、资金拨付和使用等资料;其次,对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多目标经营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最后,考评组对考评情况进行会商,确定考评意见。

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实施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多目标经营项目,项目区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90%以上;森林蓄积生长率超过12%,总量达到8700立方米以上;珍贵树种使用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针阔混交林和阔叶面积比例高于85%;森林经营安全指数提高,建设防火线、生物防火林带,以减少森林火灾率,同时做好包括美国白蛾在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工程效益情况:通过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多目标经营,进一步巩固了绿化成果,逐步让荒山秃岭重新披上绿衣,提升了东部山场绿化、美化、彩化档次。选择适应性强、根系发达、固土力强、耐瘠薄、抗干旱的优良造林树种,兼顾美观和效益,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按照多城联创的战略要求,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列入“十三五”战略目标,省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大力支持我市创建工作,坚定我市创建信心。通过开展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文化体系建设和森林产业体系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强化城区绿化、镇(办)绿化,部门绿化及建立幼林抚育、森林资源保护机制等,到2019年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任务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请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淮北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实施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及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工程,实施生态文化传播工程,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各种公益广告、环境标示、科普标示、公益活动以及文化节事等建设。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对全市古树名木建立动态电子管理档案,落实古树挂牌、建立围栏、防治病虫害、复壮支撑、复壮等管护措施,使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加强创森工作调度与督查,保障创森工作有效开展。做好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文件资料、声像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加强创森工作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工程效益情况:通过创建森林城市,可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美化生活环境,有益市民健康,通过大范围的植绿增绿,可实现“有路皆绿、有城皆绿、有村皆绿”的目标,并节约能源,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改善大气和水源质量,遏制土地沙化,减少浮尘天气。创建森林城市能提高市民主人翁意识和爱护环境的责任感,让森林树木成为城市的特色,提高城市知名度。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2018年度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以防控美国白蛾为主,兼防其他害虫。根据现代林业发展需要,在全市范围建立一个设备先进,网络健全,信息强大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依托项目资源,完善林业有害生物实验室、检疫检验室,补充购置必备的工具和防治器械,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努力建立一支检疫执法、测报防治队伍。

任务完成情况:飞机防治,我市2018年度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项目于424日开标,中标公司为山东中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具体飞防作业自712日开始,至714日结束。914-15日,市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对山东中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承担的“淮北市2018年度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项目”(项目编号:HBCG-F18050)进行了年度效果验收;地面防治,我市2018年度人工地面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项目于本年度222日开标,中标单位为淮北市林茂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根据虫情发生规律,中标公司分别于5月下旬、7月上旬、9月上旬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展地面施药防治工作,1020日年度防治结束。530日,1116日,市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对安徽禾本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担的“淮北市2018年度人工地面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项目”(项目编号:HBCG-F18002)进行了分别进行了效果验收。

工程效益情况:专家组依据防治效果验收方案,在飞机施药防治区域内和地面施药防治区域内分别随机设置抽查样地,经现场调查:在飞机施药防治区域内,有虫株率为0.042%,美国白蛾幼虫平均死亡率为100%,平均叶片保存率96.9%;在地面施药防治区域内,有虫株率为0.125%,美国白蛾幼虫平均死亡率为100%,平均叶片保存率99.7%。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淮北市2018年度防治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项目”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项目

为促进我市生态环境改善,提高森林覆被率,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市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项目立足淮北实际,从生态文明建设入手,积极开展平原绿化造林、森林长廊示范段建设,开展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加大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宣传,提高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积极性,不断改善我市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任务完成情况:为推进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市委、市政府领导包片督查县区政府和市直目标责任单位,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县区具体实施,市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动的工作机制。2018年秋季,各县区对2013年以来完成的森林长廊示范段进行了阶段性查验,对保存率完好、符合《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市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且在连续补助5年范围内的森林长廊示范段进行了补助。

工程效益情况: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项目可美化道路两侧环境,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通过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城市的森林生态系统将得到优化,进而减轻城市发展中所面临的环境污染压力。通过发放补贴补助的形式提高群众植绿增绿的积极性,可加快有路皆绿、有城皆绿、有村皆绿的城市建设步伐。

(5)增绿增效工程建设项目

开展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加快国、省、县道路及沟河两侧绿化;开展农田林网建设,高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开展林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我市石榴、桃、苹果、核桃等经果林面积以及加强石榴、核桃等经果林低产改造,提升林业增绿增效,提升我市森林覆被率,争创国家森林城市,推进我市绿金淮北建设。

任务完成情况:该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划拨到县区。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造林补助标准,造林主体第一年每亩补助5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每亩补助600元,主要用于造林土地流转及造林苗木补贴及后期管护。

工程效益情况: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拉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为淮北转型发展,建设“绿金淮北”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将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工程支撑作用,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全市林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联系方式:淮北市林业局政务公开电子信箱:4011260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