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解读】《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9-11 10:48 字号:

为推进我市森林生态保护力度,2017年,经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出台了《淮北市绿化条例》,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按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的抚育、保护和管理,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补偿标准。

2018年以来,随着林长制工作推进,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办〔2018〕76 号),一是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在落实现行中央及省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市、县(区)根据林业发展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省级和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市级在原有补偿标准基础上,按照各县(区)提高补偿标准部分的 1/3 给与增补;二是建立完善政府生态效益赎买机制,对生态区位特别重要的非国有公益林和其他林木,尝试采用政府租赁或赎买的方式,委托临近的林场、苗圃场等负责经营管护。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可选择在生态区位重要的森林长廊示范段先行开展政府租赁或赎买试点,待积累经验后,再稳步推进;三是发挥公益林多种功能效应,对农户所有的公益林,可在农户自愿基础上,将其森林经营管护权委托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租赁、承包、联合经营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集体和农户所有的公益林经营。鼓励整村推进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结合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扶贫开发,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生态服务产业,拓展公益林的生态补偿途径;四是实施森林多目标经营,对森林公园以外的公益林,可选择立地条件和生长状况良好的森林,申请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按照近自然多目标森林经营的理念进行培育改造,建设大径级木材或珍贵树种用材资源储备基地;五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开展全市古树名木普查、登记造册工作,建立资源档案。完善《淮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市、县(区)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在省级保护修复给予奖补基础上,提高管护标准。市级对一级、二级古树每年给予一定补助。各县区根据实际,相应提高管护标准。贫困村或有贫困户的村优先聘用贫困人员担任管护员等五项具体实施举措,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生态效益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