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长办、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按照淮北市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要求,市林长办制定了《2023年度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度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
淮北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抄送:省林长办,市级林长。
附件:
2023年度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淮办发〔2021〕26号)精神,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市级总林长、林长及市林长办将对全市林长制工作序时推进情况进行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察时间
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底,根据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察。
二、督察内容
1、年度林长制运行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2、年度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3、年度“五大森林”建设情况;
4、《关于提升林长履职效能若干举措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5、《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察主体及对象
(一)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督察。由市级总林长、市级常务副总林长和市级副总林长牵头,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主要对下一级林长和市直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二)市级林长督察。市级林长分别对联系的重点林区和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发展情况进行督察。
(三)市林长制办公室督察。由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林长制办公室对全市2023年林长制运行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造林情况和林木管护情况、林权改革和防火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四)“林长+检察长”联合督察。由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市检察院协同推进各级林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促进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加大侵害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四、督察方法
市级督察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综合督察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督察的主要内容根据林长制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确定。
林长制运行、造林和林木管护、林权改革和森林防火等专项督察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实施。
五、督察结果应用
(一)结果反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市林长办在督察结束后向督察对象下达督办单。
(二)整改落实。督察对象按照督办单要求,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并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情况。督察主体视情开展“回头看”,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组织重点督察,实行警示约谈。
(三)结果运用。市林长制办公室及时将督察情况予以通报。督察结果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