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淮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责任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印发的《淮北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淮办发〔2019〕25号)文件精神,市林长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2020年淮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0年淮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
淮北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2020年淮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
2020年淮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全面深化林业改革,聚焦林长制护绿、增绿、管绿、活绿、用绿等“五绿”任务,巩固提升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积极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围绕淮北地区特色,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持续推进采石宕口生态修复治理示范项目、石质山场森林多目标经营示范项目、智慧林业建设示范项目、相山国家森林公园示范区建设项目、湿地保护建设示范项目、城镇绿化提升示范项目、特色果品基地建设示范项目等七项重点工程,打造淮北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样板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建投集团,此项及以下任务分工均需各县区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实施《淮北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规划(2017-2026)》,落实各责任单位、部门的重点绿化项目任务,严格督查考核。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以长防林、中央造林补贴试点等工程为依托,促进森林资源增长和森林质量提升,计划完成营造林7.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万亩,长防林0.2万亩,森林抚育4.8万亩,退化林修复0.1万亩;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村庄、森林长廊创建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景观,计划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15个省级森林村庄,新建森林长廊示范路段30公里;大力实施乡村绿化,开展一村建设一公园活动,推进乡村公园建设;开展森林进村庄,经果林进庭院活动,提升乡村绿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加强相山国家森林公园、淮北绿金湖国家湿地公园、濉溪凤栖湖省级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实行统一规划设置、分区管控、分级管理。健全县、镇、村护林组织体系,推进林业资源源头保护网格化和安全巡护全覆盖。加强公益林、野生动物管理,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修复,确保古树保护率100%。(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四、扎实做好林业灾害防控工作。履行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加强与应急、公安等部门对接,构建优化高效协同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机构,加强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火巡护和火源管理,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严格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和检疫管理,强化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控工作,开展飞防和地防,坚决遏制虫害病害扩散蔓延。(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淮北海关)
五、持续深化林业改革。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加快推进“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开展特色林产品保险。着力推进“放管服”、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增强林业发展动力,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健全林业执法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林业执法能力。强化一林一技术员跟踪服务,从营林措施上,帮助企业和大户兴林致富,促进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林业科技支撑和信息化水平,开发全市林长制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淮北银保监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
六、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林下经济等高效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木材加工、苗木花卉、特色经济林、野生动物驯养、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六大林业产业体系,增强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年实现全市林业总产值达38亿元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石榴为主的林产品加工业,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突破。全面落实定点扶贫帮扶责任,深入推进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生态与惠民双赢。(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体局)
七、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大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和栖息地的巡护巡查力度。对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整顿,依法取缔或者查封、关闭违法经营场所,严厉惩处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健全林业投入保障措施。财政与林业部门组织开展对过去五年财政投入造林绩效情况进行调研评估,根据调研评估情况,设立市级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综合奖补资金,于2020年上半年出台市级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综合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九、强化林业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的良好氛围。加强林业法治宣传,提升全民依法护绿、依法管绿的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传媒中心)
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实化细化林长制改革考核指标体系,优化监测评价方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推进林长制改革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修订林长制实施情况市级考核细则。(牵头责任单位:市林长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