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林业系统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山、杜集、烈山分局: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市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市森林防火意识,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系统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林公函〔2020〕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淮北市林业系统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淮北市林业局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淮北市林业系统2020年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积极联合和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推动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群防群治,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火。
(二)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知识及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切实提高林区群众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意识。
(三)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计划安排
(一)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相关知识。及时增加、更新、维护森林防火宣传条幅、标语、牌(碑),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抓好重点时间段森林防火宣传
1.继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根据省统一安排,继续将3月和10月确定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各级林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宣传计划,深入林区和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突出抓好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宣传。突出春节、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以及造林季节、农事用火高峰期,针对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依法、依规、科学用火。
(三)抓好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宣传
1.加强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宣传标识、标牌推广。在旅游景区、公园,林区以及沿山重点单位的进山路口等重点区域、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条幅、标语、标牌(碑)。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入户”活动。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采取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进入社区,进入林区村落、聚居点,进入每家每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进入中小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四)发挥林长制改革“一林一员”的作用
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继续依托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突出发挥林长制改革中“一林一员”的作用,让护林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安全巡护、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总结反馈。各级要及时做好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相关信息及时上报。3月25日、10月25日前报送春、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情况半年、全年总结。请报送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报送邮箱:hbslgaj@163.com、电话:305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