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全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淮北市湿地公园建设保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淮北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湿地公园建设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问题;解决湿地公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态度不够坚决,问题排查整改不彻底。
二、整改实施主体
濉溪县委、县政府,市林业局,市建投集团。
三、重点措施
1.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湿地、自然保护地培训,提升湿地保护认知。
2.强化湿地公园监督管理,由市级领导担任中湖林长,定期开展巡林。实施中湖湿地生态修复,开展湿地公园保护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将中湖、凤栖湖纳入省重要湿地管理范畴,安排人员定期开展湿地公园巡查巡护。
4.开展涉林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地排查中湖、凤栖湖湿地公园,发现问题1件,已完成整改。
四、目标任务
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推动湿地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集中学习、参加培训等方式,筑牢湿地公园保护意识,并加强湿地公园监管力度,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效保护了湿地资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052292
电子邮箱:liguoqingab@163.com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