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绿 筑牢林业生态法治屏障
近年来,淮北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林业资源保护核心,强化法治保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林业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强化。
一、坚持依法履职,全力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建立完善“林长+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断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碳汇(碳票)”、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构建林业资源生态保护新格局。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重拳打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盗伐、破坏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联合公安、农业、市场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执法检查相关市场经营主体220家次,餐饮单位31家次,农贸市场4个,清除鸟网20余处。抓紧抓严森林防火。出台《淮北市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张贴禁火令3000份,发放警示案例彩页2万余份。今年以来,面对干旱少雨等不利天气,全市森林“零”火灾。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野生动物巡护队,建立野生动物“放归”机制,去年以来,救助各类野生动物(含国家重点保护类)150余只。配合完成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督导检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工作。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活动,引导小学生参与爱鸟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强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市林业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提升决策科学性、民主性。牵头制定《淮北市绿美江淮行动实施方案》《淮北市国土绿化“二次上山”规划暨绿水青山2.0版总体规划(2023-2028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参与合同审查、合法性审查等13次。创优林业法治环境。积极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梳理相关涉企规范性文件和政策5件。推进“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监督检查事项,进一步优化林业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行企业群众诉求办理“1510”限时办结制度,明确责任,实行闭环办理林企林农诉求机制。办理12345热线、人大代表建议等咨询或反馈各类事件39件,办结率100%。推行植物检疫申请审批“微改革”,助力苗木产业发展,受理申请310余件,服务好评率100%。拓宽“生态+司法”应用场景。出台《关于在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林长+院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转变“治罪”为“治理”的工作思路,引导违法行为人自愿以认购林业碳票或履行同等价值碳汇损失赔偿金的方式,高效弥补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充分利用林业普法宣传节点,组织开展3·12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活动,积极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强化林业干部法治思维,组织林业党员干部参与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执法业务培训、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廉洁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执法+普法”同频联动。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日常涉林行政执法、督查检查中,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实现行政执法与普法同频共振、同步进行,有力提升普法实效。比如在森林防火督导检查中,向群众发放警示案例折叠手册;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执法检查时向经营业主及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宣传的形式,更加贴近群众,走进群众,全力营造良好的林业生态保护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扩绿、兴绿、护绿”三绿并举,健全完善林业法治体系建设,在林业生态保护上持续用力,积极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营造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