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创新举措促进湿地保护发展
为加强湿地生态保护,提升湿地管理能力,增强湿地保护意识,淮北市健全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制,促进湿地保护发展。
(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促管理。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抓手,重点加强绿金湖、南湖等城区中心湖带湿地管理,由市委书记担任绿金湖林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南湖林长,强化林长履职,市级林长每季度巡林至少1次,加强督察督办,及时有效解决在湿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湿地分级管理和名录制度,推进县区发布一般湿地名录,促进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多线协作,建立机制形合力。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市林业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指导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检察机关在湿地领域公益保护协作配合,畅通信息互享渠道,强化执法衔接力度,共筑我市湿地生态保护防线。推进建立湿地多部门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共保护。开展湿地保护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方式,提升湿地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共计培训120余人。利用“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日,通过制作湿地宣传短视频、设立湿地保护标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传播湿地文化。在淮北日报上专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提高全体市民对湿地保护工作的认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