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21]21号)文件精神,深化我市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9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公章后送至市林长办。市林长办联系人:徐驰,电话:3880286,传真:3052292,邮箱:1359420285@qq.com。
附件:《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淮北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附件
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成果,贯彻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21〕21号),全面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遵循生态优先、尊重科学、生态惠民、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林长制组织体系更加完备,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林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0.33个百分点,林木总蓄积量达到203.84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51%,林业总产值超过50亿元。
二、职责落实
(一)依法推进林长履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林长制办事机构,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承担林长制相关工作。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林长应当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长制实施活动,建立山场管护段长、古树保护树长、示范园园长等第五级林长,打通林长履职最后一公里。鼓励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林业资源保护作出具体约定。
(二)完善林长履职机制。强化各级林长巡林职责,落实林长定期巡林制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完善林长巡林提示、问题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办法,做到林长巡林闭环管理。制定林长令发布制度,强化林长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监管。完善各级林长责任区制度,定点联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和林业产业基地,联系林业经营主体,运用好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健康、优质、高效的林长示范林。
(三)强化林长跟踪问效。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工作落实。完善林长制市级考核办法,精准设置考核指标,激发县、镇级林长深化改革的动力。县、镇两级林长每年向上一级林长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村级林长每年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公布履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不力的林长,由上一级林长进行约谈,并要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平安森林行动
1、提升管护能力。全面建立以县、镇、村三级护林队伍,落实“一林一员”网格化管护。健全森林防火监测网络体系,对重点生态区域建立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强化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完善森林防灭火一体化管理体系,开通护林员巡林APP,全面推行“防火码”进山入林,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全面建立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和评价制度、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确权登记制度。
2、强化生态保护。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公益林和古树名木管护。开展相山国家森林公园、绿金湖湿地公园、凤栖湖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地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开展小微湿地治理,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认养小微湿地,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网络、分级管理、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体系。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办、查办和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侵占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盗采野生植物、破坏自然保护地、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实施健康森林行动
4、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合理保障绿化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绿化责任机制,继续实施《淮北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规划(2017-2026)》。实施“千村万树”示范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农田防护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机制。深入开展“森林进村庄、经果林进庭院”行动,紧扣提质增效,积极培育优良乡土树种。统筹城乡造林绿化,推动“四旁四边四创”和生态廊道建设,推行“互联网+”义务植树,鼓励公民参与造林绿化。
5、推进森林科学经营。探索石质山“七步造林法+”森林经营模式,开展采石宕口绿化生态修复。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示范先行区、示范村建设。以示范林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农田林网、特色经济林等示范片(点)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6、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格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和检疫管理,强化美国白蛾等综合防控工作,遏制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不断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推进灾害评估及防治效果评价。
(三)实施碳汇森林行动
7、开展林业碳汇监测和交易。编制碳汇森林行动实施方案,适时开展碳汇专项调查,形成我市林业碳库。定期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发布计量数据和监测成果。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库,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
8、建立林业碳汇基金。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方式,设立市级林业碳汇基金,主要用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鼓励县(区)创造条件建立林业碳汇基金,对捐资林业碳汇基金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落实税收、环保等方面政策优惠。
(四)实施金银森林行动
9、推进林业产业集聚发展。以建设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为抓手,实施石榴、苹果、葡萄等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幅度提升种植基地产出水平,引导加工技术升级和有效聚集。利用我市森林资源,逐步建成集医疗、养生、康复、保健、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于一体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积极引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创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10、积极培育林业经营主体。支持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林业大户开展绿化造林、培育苗木花卉、发展特色产业。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发挥林业产业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跨地区、跨业界的林业产业联盟,提升林业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
11、实施林业品牌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塔山石榴、段园葡萄、和村苹果、黄营灵枣等品牌建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积极促进全市特色林产品牌升级。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绿色林产品示范推广。开展林木良种、花卉审定并示范推广,扩大全市苗木花卉交易市场规模,提高知名度。
(五)实施活力森林行动
12、引导林权有序流转。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和林地经营权证制度。鼓励农户和各种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与森林资源评估权威机构交流合作,完善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体系。
13、开展林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宣传推广“五绿兴林·劝耕贷”,大力推进林业贴息贷款,引导林业企业和大户融资,服务林业经营主体对接资本市场,为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木材加工、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产业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开展林地预期收益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破解林农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积极盘活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
14、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健全“一站式”“一窗口”“一次性”“一网通”涉林政务办理制度,完善林木采伐审批机制。制定林业“四送一服”意见措施,推进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开展“一周一技”在线科技服务和线下技术指导,常态化服务林业企业。优化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涉林项目使用林地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顺利实施。林业部门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立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切实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各级林长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每年设立15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制定《淮北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发展和保护。提高市级公益林补助标准,由每年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
(三)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基层林业站所建设,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承担林长制工作。加快推进林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推广优良乡土树种,提升林木良种繁育水平。围绕网格化护绿、科学化增绿、精细化管绿、高效化用绿和多元化活绿,协同推进毗邻地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四)强化科技保障。大力推广杨树优良雄性无性系,启动实施林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工程,提升林业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林业科研创新计划,开展石质山生态修复研究、石榴栽培与林长制改革综合效益研究,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林长科技示范区。开展基层林长、林业职工培训,开展林业乡土专家评审和认定,建设一批高水平林业科技创新团队,积极推进林业科普。
(五)强化考核奖惩。将林长制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在林长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