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林业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各单位:
《淮北市林业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细则》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淮北市林业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细则。
淮北市林业局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淮北市林业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淮北市林业局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监督,把学法用法列入教育培训计划;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承办机构负责局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有关业务科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法用法工作;局党总支负责组织党内法规学法用法;局办公室负责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
第四条 局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紧密结合实际学法用法,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能力。
局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
第五条 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宪法;
(二)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国家基本法律;
(三)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四)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学习廉政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六)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第六条 实施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应当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书记每年讲1次法治课,局党组每年安排2次专题学法。
实施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前,应当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
有关工作机构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第七条 实施日常学法制度。局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结合岗位需要,以自学为主,进行经常性法律知识学习,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组织局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
开设局法治讲堂,每年以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形式开展2次活动。
每年至少组织1次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
第八条 各科室、单位应当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开展研究式、互动式学法。
第九条 实施依法决策有关制度。具体按照市林业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方面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实施依法履职有关制度。具体按照市林业局关于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信息公开、案卷评查等方面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实施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有关制度。具体按照市林业局关于人员录用、培训测试、干部选拔、公务员考核等方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