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18〕12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食用林产品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把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三严”要求贯彻到监管工作全过程,以产管并举促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协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努力提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四个重点环节:一要制定2019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机构和专人负责本辖区内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培训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三要在食用林产品重点区域、集中区域开展建立一批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区、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四要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等形式,全面宣传、普及食用林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三、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和责任人员名单
请各市于2月15日之前将国家林草局通知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以及下步打算上报省林业局,同时报送本市监管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通讯方式,省林业局联系人国合产业处白卫萍, 联系电话:0551-62633590,传真:0551-62634128。